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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裔漢認經營非法賭檔 被判有條件釋放   

2024-05-04 11:08

華裔漢認經營非法賭檔  被判有條件釋放

BC省一名華裔男子承認經營非法賭檔,被省級法院判處有條件釋放。

被告Wen Bo Li譯音姓李。案情指,警方於2020年10月接報指有人在溫哥華西 45 Ave 200 路段一間房屋內遭持槍指嚇。警員到場後拘捕被告在內數人,雖然未有繳獲槍械,但發現屋內正經營一個賭博場所,主要是經營百家樂。

目擊者表示,經常看到該物業人來人往,及有名貴汽車進出。警方在行動中搜獲價值 22萬775元的證物,包括撲克籌碼、賭桌、客戶記分表和負債表、手機和一台點鈔機。

而被告在被捕時,身上攜帶了1萬1,000現金。

不過法官認為被告的賭檔與有組織犯罪、高利貸或洗黑錢無關,考慮到被告有悔意,判處被告12個月有條件釋放,頭9個月必須完成40小時社會服務令,以及在12個月內不得進入任何賭博場所,及持有任何賭博工具。

黃良潤報道